长株潭在线(长沙站)_湖南长沙生活分类广告信息门户 长沙市
广播电台企业黄页网站建设收藏本站  
首 页 便民资讯 城市联盟 会员中心 商家黄页 商城购物 实用网址 在线工具
全部信息 | 房产信息 | 二手市场 | 招聘求职 | 车辆信息 | 生活服务 | 同城情缘 | 商务服务 | 教育培训 | 其它信息 | 打折促销 | 供求信息 | 家政家教 |
您的位置:首页 >便民资讯 >>> 正文
湖南公积金新政策9月1日起实施
所属区域:长沙市 资讯类别:便民资讯 发布时间:2007/8/27
    湖南日报8月25日消息 8月24日,记者从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新的调整。管理中心已向省直各单位、大专院校、中央驻长单位发出了通知。新政策将于9月1日起开始执行。

    调整的政策主要有: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只能用于偿还贷款。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的职工,可以凭相关证明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都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由一方持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明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月供或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本息。不再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部分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购、建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证明资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自筹资金提前结清贷款本息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贷款结清后一个月之内办理。

    另悉,为最大限度方便职工群众,管理中心从今年7月1日起对营业大厅的工作时间做了调整,上午上班时间调整为9∶00-12∶00,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3∶30-17∶30。
最新资讯
关于我们 | 服务协议 | 免责声明 | 广告说明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留言反馈
Copyright © czto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株潭在线 版权所有
湘ICP备080009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