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斌)“自己种的粮食直接进入市场,收购价有保证,钱赚得多些,我们积极性当然高。”近日,正在田头组织社员们抗旱的望城县乌山镇农民尹旭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全省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尹旭波和18名其他理事对隆平米业种粮专业合作社的未来同样充满信心。 日前,由长、望、浏、宁及常德汉寿5县(市)18个农民和隆平米业有限公司组建的湖南隆平米业种粮专业合作社从省工商局副局长寇勇手里接过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这是自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南第一家按照该法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志着湖南省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 据合作社的理事长左连生介绍,该社在“合作社章程”中,明确规定社里每年要提出符合市场需求的种植品种和需求计划;收购本社成员生产的合格商品粮,年初签订收购合同,稻谷收购前一个月确定具体收购价格,最低价格不低于国家保护价;此外,合作社还将在种子供应、耕田、技术指导等多方面对社员进行帮助。“这样一来,我们的社员只管安心种粮,其他问题合作社都可帮助解决了。” 据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陈跃文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领了营业执照,意味着在第一产业中,农户首次以法人身份进入市场,从而享受到平等竞争的地位,大大增加了入农户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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