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才网消息 为促进芙蓉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党校专业教师、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各2名;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图书馆工作人员各1名。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 二、招聘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的人员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条例,事业心、责任感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会普通话,熟悉计算机操作;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文字综合能力,身体健康。 (二)各职位的特殊条件 1、区委党校教师应具备:全日制经济学、政治理论或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 2、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全日制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生物科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男性,年龄在30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应用化学、化工工艺、化工管理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男性,年龄在30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图书情报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原则、程序和时间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8月20日到8月24日到芙蓉区政府五楼人事局513房报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其他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当场领取准考证,不收报名费。 2、笔试 参考者于8月26日上午8:30-11:30到芙蓉区东郡小学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员。 3、面试(党校教师为试讲) 由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工作。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时,面试成绩书面通知考生。面试后,分专业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中党校教师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组织考察 由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原工作单位(或学校、居委会、派出所等)了解有关情况,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考察中的有关规定,凡有第1至第10条情形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根据考生的成绩和考察等综合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和公示 体检对象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同类考生的成绩和考察等综合排名情况依次递补。根据考生的成绩、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待遇与管理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固定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编制到岗不到人,实行人事代理制,享受区属全民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不合格者,可回原单位或自行联系工作。 联系人:段向阳 佘俊武 联系电话:0731—4683261、4683265 长沙市芙蓉区人事局 200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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