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消息 肉价上涨导致盒饭、水饺、面条等大众食品的价格也随之上扬。为防止部分群众生活质量下降,省政府决定对低收入人群给予财政补贴。昨日上午,省物价局披露了省政府针对猪肉等副食品涨价后,惠及低收入群体及贫困大中专院校学生的补贴计划。其中,湖南省低保户月人均可增加“补差”20元,贫困大中专院校学生可获100元一次性副食品临时补贴。
我省将启动母猪保险和母猪饲养补贴政策,鼓励农民繁殖和饲养生猪。据悉,每头50元的补贴资金昨天全部下发到了市县一级,8月15日之前,所有养殖具有繁殖能力母猪的饲养户可以领到这笔钱。预计这一惠农政策将惠及我省100万户农户。
饲养补贴惠及100万农户
记者昨日从湖南省物价局获悉,湖南省人民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确保生猪生产的健康发展,稳定市场供应。
通知明确,我省将落实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的奖励政策。尽快启动国家和省确定的标准化示范养殖小区建设,到2010年,全省预计完成100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的建设。
在生猪价格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湖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相关办法,决定在我省启动母猪保险和母猪饲养补贴政策,鼓励农民繁殖和饲养生猪。预计这一惠农政策将惠及我省100万户农户。
同时,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
蓝耳病致死生猪每头补贴100元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强化生猪防疫。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按中央财政50%、省级财政20%、市州财政10%、县级财政20%的比例分级负担。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县级政府负责,省、市州对困难县市区予以适当补助。
对因防疫蓝耳病需要扑杀的生猪,参照口蹄疫扑杀标准(每头600元)实行政府补助与饲养户负担相结合,政府补助80%,即480元/头;政府补助部分由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按4∶2∶1∶1比例承担。
对因蓝耳病致死的生猪,按照每头10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补助50元,县级财政补助50元。对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清理整顿生猪屠宰销售中的收费
由于生猪生产恢复需要一段时间,省政府要求,要做好今年下半年、特别是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生猪等副食品供应工作。各地需完善稳定猪肉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加强与猪肉主销区衔接合作,拓宽我省生猪销售渠道,健全应急调运机制,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支持和鼓励开设直销门店,引导大中城市居民食用冷鲜(冻)猪肉,科学消费。
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等进入市场,严厉惩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私屠滥宰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清理整顿生猪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收费,取缔非法收费,减轻经营企业(户)的不合理负担。
贫困大中专学生可获100元补贴
各地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省政府通知明确,2007年,将全省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提高到95元(平均提高20元)、农村低保保障对象补差标准提高到月人均30元,对农村五保户对象按每人3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于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肉类供应,采取定点直供、适当补贴等保障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和中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按每人1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按学生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健全猪肉储备制度和企业代储政策,恢复省级储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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