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6月14日消息 从明天起,18.1万享受农村低保的农民朋友会惊喜地发现,自己存折上的低保金“涨”了。记者从今日上午的长沙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首次提标,提标后应补发的4-6月的低保金将在本月15日前一次性打入到保障对象个人存折。各低保户可持低保存折在16日后到发放银行领取。
长沙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伍仁华,长沙市低保工作局局长李红辉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汪娟主持会议。
农村低保领跑中西部
据介绍,长沙于2005年1月起在全市全面实行农村低保,成为中西部地区第一个全面建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市。我市农村低保原保障标准为:五区每人每月100元,散住农村“三无”人员(五保对象)全额享受,其他特困对象差额享受,补助水平分每人每月20、30、40元三个档次。四县(市)每人每月70元,散住农村“三无”人员全额享受,其他特困对象差额享受,补助水平分每人每月15、20、30元三个档次。
截至今年5月,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1万户18.1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4.5%,月发保障金近730万元,当月人均补差40元。其中“三无人员”35466户38100人,月发保障金301万元,人均补差79元。今年1-5月,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290万元。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和谐,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迈进,被民政部誉为中西部地区的典范。
低保提高再谱新篇章
为确保我市农村贫困居民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近日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提标文件已于5月27日下发各地,具体内容是: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散住农村“三无”人员全额享受;其他特困对象差额享受,补助水平从每人每月20、30、40元提高到30、40、50元。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散住农村“三无”人员全额享受;其他特困对象差额享受,补助水平从每人每月15、20、30元提高到25、30、40元。此次提标从2007年4月1日起执行。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后,保障规模不变。
提标后应补发的4-6月的低保金将在本月15日前一次性打入到保障对象个人存折。各低保户可持低保存折在16日后到发放银行领取。从7月起,农村低保金将按新的补差标准通过银行发放。目前民政部门正在加班加点,确保提标新增的低保金按时补发到位。
此前,长沙集中供养农村“三无”人员(五保对象)保障标准从2006年6月1日起已经调整,五区从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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