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事局和市农业局决定对市土壤肥料工作站需补充的2名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农业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专业技术水平高,综合实践能力强。 5、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四、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所需条件 岗位 所学专业: 土壤肥料 土壤 肥料
招聘人数: 2
报考所需条件:
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要求本科为同专业学历)。年龄28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性别为男性。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6月20日至22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农业局人事处(长沙市人民政府十三楼1348房),电话:0731-8665631。 3、报名时需本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包括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带毕业院校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时领取准考证。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六、考试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与考核的成绩各占50%。 2、面试时间初定为:2007年6月30日。 3、面试后,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若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4:1(不含4:1),则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考核主要考核其岗位操作技能。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市农业局与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在70分以上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为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成绩70分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市农业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3、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4、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条件。 八、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农业局审查,由市人事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用人单位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新录取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事局办理合同鉴证手续。 联系电话:0731-8665631(长沙市农业局人事处)。 0731-8666045(长沙市人事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 长沙市农业局 二○○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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