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6月4日讯 今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湖南省2007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确定2007全省工资指导线为:以工资增长率14%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2007年我省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以工资增长率20%为工资增长上线,作为控制工资增长预警线。以工资增长率3%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
据介绍,工资指导线是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宏观调控目标,在对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意见》指出,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幅度和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对经济效益指标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小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与基准线的区间内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也可视情实行零增长,但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我省2007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不仅如此,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我省工资指导线原则上同样适用于中央在湘企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指出,各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内部工资分配自我约束机制,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和人工成本约束,使本企业工资增长和经济效益增长相适应。
该厅要求,在实施工资指导线过程中,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工作的指导,把执行工资指导线与实行工效挂钩办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今年全省工资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按照《意见》规定,全省境内各企业要按照本年度工资指导线的要求,认真制定工资总额申报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或代行投资主体职能的部门审批后,于2007年10月底以前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其他企业于2007年10月底前直接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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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职工人均工资增长16.9%
2006年,全省城镇职工工资总额715.23亿元(其中包括离岗人员生活费),比上年增长15.9%;全部职工年人均工资16031元,增长16.9%,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人均工资水平增长15.24%。全省在岗职工工资总额687.61亿元,比上年增长16.25%;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7850元,增长14%,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人均工资水平增长12.42%。2006年末,全省城镇从业人员1079.76万人,比上年增长5.4%;城镇在岗职工389.95万人,比上年增长2.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基本实现了政府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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