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的均衡发展,为构建开放、优质、和谐的芙蓉教育新格局提供人才支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芙蓉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2、外地区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在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生敬业。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符合招聘岗位相应的学科专业。 5、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的标准;计算机应用能力达中级以上水平(毕业生计算机应用能力达省一级水平),或取得了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的笔试合格证书。 6、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副高以上职称者、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年龄可放宽3岁,计算机和普通话可放宽1个等级。 7、择业期内已被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入编就业的毕业生均划入在职教师类参加竞聘。 8、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志于为芙蓉区教育作贡献,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均为小学教师共计70人) 毕业生(49人): 语文18人数学10人英语4人音乐3人 美术3人信息3人科学4人(限男性) 体育4人(限男性) 在职教师(21人): 语文8人数学5人英语2人音乐1人 美术1人信息1人(限男性)科学2人(限男性) 体育2人(男女各1人,其中1人为体操专业教师,限女性)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均列入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并实行合同聘任制和人事代理制。 五、公开招聘的原则、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入围人员面试、试教——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试)——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人选——录取(办理各种录用调动手续) (二)步骤及安排 1、发布招聘公告:4月23日—5月14日(将在芙蓉区教育局网站、芙蓉区政府网站、市教育人才信息网和长沙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5月14日—5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1)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到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地址:芙蓉区政府四楼409室。公交车603、122、912、703路在芙蓉区政府下)。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如实填写《2007年芙蓉区教育局招聘报名表》(备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4)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函、就读期间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5)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考试)人数原则上按1:5的比例开考。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考试)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时,是否开考或是否按计划数录用均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酌情决定。 (6)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考务费。 3、笔试:时间为5月26日,地点在马王堆中学 (1)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笔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制卷,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总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综合知识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的测查水平相当于相应学科的大专水平。 (3)综合知识的考试时限为60分钟,专业知识的考试时限根据该学科所需的实际时间确定。 (4)笔试后,报考同一岗位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与试教(说课)对象。笔试成绩相等时,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4、面试和试教(说课):6月3日 面试与试教(说课)的具体要求和地点见www.furongedu.com上通知,未按时参加责任自负。 (1)面试和试教(说课)合并进行,总分为100分。 (2)应聘者的面试和试教(说课)均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3)应聘信息学科的教师还须进行上机操作考核。 (4)应聘音、体、美学科的教师还须进行专业技能展示(所需用品自备,美术学科应聘人员还需带个人作品)。 5、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试教(说课)成绩按照3:7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6、体检: (1)按照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由指定医院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试(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 (3)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7、考察及资格复核: (1)体检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细致的考察及资格复核。 (2)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8、录取聘用: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人员必须先签订试用合同,其中在职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教育局和聘用学校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3年内不得调离本区;考核不合格者,教育局和聘用学校不再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六、其他 (1)笔试成绩、面试与试教(说课)成绩、综合成绩可登录芙蓉区教育局网站查询;面试与试教(说课)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芙蓉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网址:www.furongedu.com。 (2)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简历、获奖情况等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3)所有相关信息和通知以在芙蓉区教育局网上公布为准。 (4)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 (5)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46832544683244。 长沙市芙蓉区人事局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200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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