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4月14日讯 “根据群众举报破获重大自行车盗窃案,最高可奖励5000元。”今日,《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奖励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始实施,对于举报自行车盗窃犯罪的市民奖励100元至5000元不等。
偷电单车刑事拘留
当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在长沙市城区繁华的火车站广场、黄兴南路步行商业街、河西通程商业广场、烈士公园南大门、东塘步步高超 市广场及4县(市)城关镇,长沙市公安、综治、房产、规划、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设立了9个宣传点,设立咨询服务台,针对盗窃自行车、收购赃物的法律责任及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行为的奖励标准,现场接受群众报案咨询。
长沙市公安局成立的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凡盗窃电动自行车的,一律刑事拘留并依法处理;凡盗窃一辆普通自行车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一次盗窃两辆以上普通自行车或第二次盗窃自行车的,一律治安拘留;屡次盗窃自行车犯罪的,要依法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偷车最高奖5000元
“一旦发现偷窃自行车的行为,市民应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将视情况给予奖励。”长沙市自行车被盗问题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依照《标准》,根据群众举报,收缴5辆自行车以上的,奖励100元至500元;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10辆以上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查获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赃、窝藏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奖励1000元至2000元;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奖励2000元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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