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 昨日是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首个工作日,记者在省会长沙两级法院采访中发现,由于当事人打官司门槛大大降低,相比以往,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有所增加。
50元打一场官司
“我从长沙晚报等媒体上获悉从现在开始打官司降低了费用,在拖了一段时间后选择今天到法院立案。”昨日上午9时多,家住车站南路阿弥岭的肖学明带着诉讼材料,来到了雨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就自己的借贷纠纷立案。
“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您这个案件现在只要交50元了,比老标准的210元节省了160元。”立案庭工作人员朱江梅告诉肖学明。
“这是让我们老百姓受益的好事呢!”当获悉自己打官司只要交50元,年已六旬的肖学明非常感激。经记者了解,2005年8月,张某因开麻将馆向肖学明借款5000元,答应3个月后归还,可一直拖着不还,肖学明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有所增加
昨日,记者先后走访了雨花区法院、开福区法院、岳麓区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法院立案都有所增加。
开福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罗栋文介绍,当日上午前来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有所增加,尤其是执行立案窗口比较明显。经统计,当日上午,开福区法院立案庭受理民事案8件、执行案69件。相比以往,雨花区法院和岳麓区法院当日立案同样有所增加,其中岳麓区法院当日上午受理案件15件,而此前一个星期总共才受理21件,且多为涉及费用降低的民间借贷和离婚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开通了新的诉讼收费软件,确保了新《办法》的顺利实施,其立案则增加不太明显。
费用降低不会形成恶意诉讼
开福区法院法官龙伟认为,新《办法》通过减、缓、免等方式,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这是国家为老百姓减轻负担,体现了“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诉讼费收费标准降低了,当事人启动诉讼的风险将大大减少,如此廉价的诉讼费是否可能导致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出现恶意诉讼的情况?对此,龙伟认为法律是神圣的,当事人有诉讼需求是当事人的权益,形成恶意诉讼不太可能。
新《办法》呈现五大亮点
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董事长杨金柱介绍,新《办法》的实施确保了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总结起来,新《办法》具有五大亮点:其一是财产案收费比例由4%降为2.5%。《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二是劳动争议每件收费10元。《办法》还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三是追薪不用预交费,同时,困难群众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四是撤诉可减半交费。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五是先执行后付费。对于执行的案件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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